公司法调整对象是什么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在公司设立组织运营或解散过程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如下所述
1公司内部财关系。如公司发起人之间发起人与其他股之间股相互之间股与公司之间在设立变更破解散和清算过程所形成的带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2公司外部财关系。主要指公司从事与公司组织特征密切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与其他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发生的财关系,如发行公司债券或公司股票。
3公司内部组织管理与协作关系。主要指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如股会或股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互之间,公司同公司职员之间发生的管理或合同关系。
4公司外部组织管理关系。主要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经营活动和解散过程与有关家经济管理机关之间形成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如公司的设立审批登记,股份与公司债的发行审批交易管理,公司财会计的检查监督等。
公司法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以及公司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涉及公司的所有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狭义上的公司法,专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在我,即由立法机关颁布的华人民和公司法。
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是私法。公司法是商事法律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商法与民法一样同属于私法的范畴,故公司法属于私法,是关于私的权利和利益的法律。所以,公司法的主旨在于维护股的意思自治和权利自由,如股设立何种类型公司选择何种行业投资聘请何人管理公司股份如何转让等,都是建立在股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的。私法自治和权利保障的理念是公司法的最高理念。同时,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为确保社会交易安全和公众利益,带有公法色彩的强制性规定越越多地渗透到公司法领域。如公司法关于法定事项的公示主义公司登记的要式主义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的财会计制度公司名称的要求股份转让的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等规定,无不反映家公权对公司法股私权的限制和干预。这表明,尽管公司法是私法。但是其包含有较多的强行性规范,这些强行性规范是公司和公司股必须遵守的,如此,使得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公法色彩。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公司法强行性规范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法的性质由此发生了改变,公司法仍然是私法领域的法律规范。
2公司法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我公司法着重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义的实质内容和范围,这属于实体法规定。如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法定代表人的生,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与责任,监事的权利义与责任等方面的规定,确定了公司各方当事人在实施公司行为时的实体权利和义。同时,公司法为确保这些实体权利的实现和义的履行,还规定了取得行使实体权利,履行实体义必须遵守的法定程序,如股会或股大会的召开程序,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当然,公司法以实体法内容规定为主,程序法的内容是第二位的。
3公司法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事组织法。一般而言,公司法首先是一种商事组织法,它通过对公司的法律地位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公司意思机关和代表机关的确立公司股的权利和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条件和程序等的规定,完善了公司的法人组织,使其具有了独立于公司股的人格,以便自主地进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与公司组织具有直接关系的公司行为,如公司设立行为募集资本行为股份转让行为对外交易行为等。所以,公司法又具有行为法的特征,是组织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综合上述,编整理有关公司法调整对象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公司法是一种关于对人们进行约束的私法,对于公司内外部财管理以及各阶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与家重要的经济管理机构也相互联系。更多相关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